重要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及《征信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本机构就开展企业信用评价报告及证书的相关业务,特此声明如下:
本机构出具的信用评价报告及证书,系基于自主开发的信用评分模型,通过企业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等官方平台公开的信用记录,进行独立、客观的量化分析而产生的。评价过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不受任何第三方干预。
本机构出具的信用评价报告及证书适用范围仅限定于招标投标场景参考使用,不替代专业法律、财务或审计意见。评价结果仅反映受评企业基于公开大数据表现的历史信用状况,不构成对受评企业未来经营行为、履约能力或合规性的任何承诺或保证。
本机构对受评企业过去及未来实际经营活动的合法合规性不承担任何担保、背书或连带责任。若受评企业因对外经营活动导致第三方损失,相关责任及后果由该企业自行承担,与本机构无关。
本机构在评价过程中严格遵循《个人信息保护法》《数据安全法》等规定,仅使用公开可查的信用信息,未经授权不采集、使用或泄露企业非公开数据。
本机构所有受评企业均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若受评企业在报告和证书有效期内出现企业失信的负面信息或相关举报,经核实举报资料为真后,将立即在本平台撤销其证书有效性,并进行撤销公示。
如对评价/处理结果存在异议,受评企业可向本机构提出复核申请,本机构将在收到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并反馈结果。
本声明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最终解释权归本机构所有。
山东诚易成企业征信有限公司
2025年2月17日